为规范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委员会评优与奖励工作,激励与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始终把握思想引领这一核心任务,坚持立德树人,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,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,团结凝聚全院团员青年勤奋学习,刻苦肯干,敢于担当,切实维护好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,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优良学风贡献力量。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-2018学年度评优工作。
一、评优奖项和条件
本次评优计划评选先进团支部1个集体奖项,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等2项个人奖项。
各奖项评优条件按照《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评优办法》评优条件执行。
二、评优名额
各奖项评优名额按照《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评优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评优各类奖项获奖数分别按以下标准评定:
(一)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10%进行评选。
(二)优秀团干按团干总数17%进行评选。
(三)优秀团员按缴纳团费团员总数3.5%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选程序和方法
成立评优评审委员会,负责全院评优工作。
评优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:
(一)申报(推荐)
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,由团支部评审小组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(推荐)材料,材料包括申报(推荐)表、不超过1500字的个人总结。
先进团支部,由团支部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(推荐)材料,材料包括申报(推荐)表、不超过2000字的工作材料。
(二)学院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
学院团委召开评审委员会,对申报个人和集体的事迹、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,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、比例或名额,对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名单审定。确定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后,由学院团委公示3个工作日。
(三)团员、团干部或团组织对公示如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。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团员、团干部或团组织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应当进行调查核实,并区别情况做出决定。对于情况属实和意见正确者,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当予以接纳并改进工作;对情况不实或意见不正确者,应向有关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。
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团委制作表彰文件,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四、填写要求
标题宋体,三号,加粗
正文宋体,小四号,1.5倍行距
上交材料纸质版+电子版两份
电子版按要求规范填写,打印出来成纸质版
材料上交时间: 5月3号
材料上交地点:旅游学院办公室六教214
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: 1392671700@qq.com
联系人:
蔡俊发 15602246746
黄俊超 17724275997
巫小妍 13247590552
吴嘉琪 17322070974
附件:
1. 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“先进团支部”推荐表
2. 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“优秀团员”推荐表
3. 广州商学院旅游学院“优秀团干”推荐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