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报道,5月3日,云南省女导游因领导工作强迫购物和消费而侮辱游客。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,国家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。这是违反“旅游法”有关规定,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。国家旅游局立即责令云南省旅游局根据规定尽快查明事实,严肃处理危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行为。
国家旅游局重申,对于游客投诉和媒体曝光的案件,将列为检查监督的重点,做到件件有追踪,事事有着落,确保对旅游者负责,对市场秩序负责,对旅游企业与从业人员负责。
此前据中新网昆明5月2日消息,“五一”小长假期间,云南昆明一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大发雷霆,大骂游客没良心、不要脸,女导游称,“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,有父母、孩子,如果大家(游客)不消费,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?”她甚至威胁,“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到4000元,将取消版纳的旅游,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、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。”被游客偷拍小视频曝光。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表示,已经安排专人调查,一旦查证将严肃处理。